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办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社区(村)设立法律联系点,在团县委、妇联、残联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援助网络,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建网络。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办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社区(村)设立法律联系点,在团县委、妇联、残联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援助网络,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是降门槛。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对象范围覆盖到城乡较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体和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覆盖面,在确定的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因农民工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导致利益受损,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劣质产品遭受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
三是抓办案。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确保了今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有大幅度增长,较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
四是重服务。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如在各基层司法所实行的法律援助联系卡、便民联系卡等。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等,尽较大可能地方便人民群众快捷便宜利地获得法律援助。
五是抓宣传。通过会议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举行法援咨询会、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和群众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群众知晓率。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0%。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项350余件,增长50%。